问题 | 强拆建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在遇到拆迁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救济维权。 城市的违法建筑是可以强拆的,处理建筑强拆的案件时,需要经法院立案审查后,作出拆迁决定,事实清楚的;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开发商可以依法强拆房屋。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 一、农村没住人的危房能强拆吗啊? 农村没住人的危房能强拆。 1、强拆的前提是拆迁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征收,其次是强拆迁程序合法。 2、房屋拆迁的相关文件和许可证件要齐全,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3、房屋拆迁要制定详细的拆迁补偿规定,给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讲解相关政策的工作,同时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协商并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4、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5、采取强制拆迁之前要进行申请,走合法的流程,获得许可后才可执行,不可违法强拆。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注意事项 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的拆除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如果未经法定程序就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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