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产假怎么休 |
释义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产假有以下方式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一、乡镇事业编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岗位要求为准,一般是在35周岁以下。 3、拥有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4、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来说,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事业编岗位报考。 二、公务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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