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
释义 | 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成都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具体如下: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等费用)。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成都生育保险; 2、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4、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剖宫流产: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流产: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流产:l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四、居民医疗保险生育补助标准 1、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400元; 2、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一级及以下医院,顺产1000元,剖宫产14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顺产1200元,剖宫产1600元; 3、新生儿护理费:每人100元定额支付。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