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0年10月通过,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使用儿童座椅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同时也意味着我国成为了有全国性立法的国家之一。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从法规上看,我国目前还处于“应当”、“鼓励”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非强制性阶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