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不出工资了怎么办 |
释义 | 在处理工资拖欠问题时,首先应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协商解决,了解原因并选择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协商失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此外,应理性对待问题,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事态恶化。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事项,并根据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二、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三、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如:跳楼讨薪、跳桥讨薪、绑架老板等方式)来处理,以免事态恶化,使自己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自己从受害方变为 加害方。 四、注意事项 1、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单位的考勤表、员工花名册(一般由单位保管,建议先进行劳动监察投诉,让劳动监察去单位取得后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有本人在单位签名的领料单,单位发放的工作服(穿工作服正反面照相),讨要工资的电话录音(录音的技巧建议详细咨询律师),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到劳动监察投诉,让劳动监察去单位取得后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或者到社保处自行打印后让社保机构盖章)等。 2、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应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另外,要证明欠你多少钱,如电话录音、考勤表、工资单、记工表、加班表(有的地方称为特勤)等。 3、如果能证明是劳动关系的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按照劳务关系去法院起诉。 结语 合理沟通协商是解决工资纠纷的首选。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都应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选择合适方法处理,注重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若协商失败,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搜集证据,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避免事态升级。注意事项包括确保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电话录音等,向劳动监察投诉获取相关证据,如单位未缴纳社保,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情况选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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