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造成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超预算的建设单位,适用下列处理规定: (一)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财政概不负担; (二)因超概算、超预算早晨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在年终考评时评为末等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