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税人可通过更正功能进行更正。 一、申报期内 1、申报成功尚未缴款的,可以在网上直接作废; 2、申报失败的,无需作废,直接重新申报即可; 3、申报成功已经缴款的,无法在网上作废,只能做更正申报; 二、申报期过后 1、申报成功的,无论缴款与否,都无法在网上作废,只能做更正申报; 2、按次申报的KJ类代扣代缴申报表,如果没有缴款,可以在网上作废;(KJ类申报表比如 KJ001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 KJ017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