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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交公积金怎样补缴
释义
    补交公积金应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公章;填好后进行补缴登记;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加盖收讫印鉴,作为补交公积金的记账凭据。
    一、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单位核实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携带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书到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开具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缴存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南宁最新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不同情况下提取公司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不一样的。
    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为例,申请人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原件、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预付款收据或者购房发票等。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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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3: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