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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一级伤残赔多少钱
释义
    工伤一级伤残的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总和。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社会保险法》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一、人身损害赔偿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4个月=61224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伤残赔偿总额)。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一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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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