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旅客运输合同中,对旅客携带行李的重量有无限制? |
释义 |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旅客从起运地运到目的地,而不是为了专门运输行李。但是为了旅客乘运途中的方便,承运人或者有关部门一般也允许旅客随身携带一定数量的行李。到底旅客在乘运过程中可以随身携带多少数量的行李,旅客与承运人一般在运输合同中都有约定。民法典规定,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可见在旅客运输中,旅客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而不能超量携带行李。例如在航空旅客运输中,航空承运人一般规定每位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不得超过一定公斤数。对于旅客超过约定随身携带行李数量的行李,在运输实践当中的一般做法是承运人要求旅客办理托运的手续,对于旅客托运的行李应当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进行运输。 一、运输合同含于劳务合同吗 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客运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客运合同的内容: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旅客有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2、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客运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先由购票人向承运人支付票价,后由承运人发售给客票。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或者旅客取得客票时起,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3、所说“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在包租运输中,该客运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时成立(并不需要承运人交付客票): (2)旅客先乘车(船)后补票,自旅客上车(船)时合同成立。此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形式非为书面的,其后旅客补票不过是将合同改为书面合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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