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有的是亲朋好友,动机各有不同,严重的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冒名顶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都以包庇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不够准确,如果是证人冒名顶罪,则应该定伪证罪。如何区分包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准确打击的基础。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构成妨碍公务行为。重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交通肇事罪追究法律责任;顶替者则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