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生地会考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发区、东升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小榄镇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中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办〔2020〕43号),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镇街报名点报名。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生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社会生中考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考生,可以在我市社会报名点参加中考报名:(一)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为外市迁入我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父母其中一方具有中山市户籍或户籍迁入我市前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照顾政策(详见附件1);(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户籍为外市迁入我市的考生,原则上户籍迁入需满一年,不足一年的,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只能报考中职类学校。(三)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不接受已在其他地市报名中考的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前需详细阅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并交至报名点留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