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预期违约,怎么进行救济? |
释义 |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拆迁合同中如果是拆迁的赔偿费用等明显不合理的,此时被拆迁户一方可以拒绝签订拆迁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项目必须包括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等,如果是同时涉及征地的,还应当赔偿相应的征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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