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吗 |
释义 | 1、补缴公积金不算连续缴纳,把原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的话,可以视为连续缴纳。根据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不满足缴存条件,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3、根据相关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5、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6、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 视为欠缴。 2、申请人在申贷的12个月内,应该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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