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停车场收费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
释义 |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 1、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 2、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 3、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 4、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 但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小区停车场要如何收取费用,一般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也会受小区地理位置以及开放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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