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理论上讲,一个人名下可以有2辆或更多的车,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或限制个人名下的汽车数量; 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人名下最多可以登记几辆车; 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一个人名下可以登记机动车数量是没有限制。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汽车也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辆车,所有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这都是没有关系的。只要该城市对于机动车号牌没有限制的话,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这都是可以的。有些地区已经开始限号,即一人一车,但是大部分地区暂时还没有限制,一个人名下可以登记机动车数量是没有限制。 从法律上来讲,汽车也属于财产权的一种,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辆汽车,也没有限制一个人的名下只能登记一辆汽车。 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一个人名下是可以拥有二辆或更多的汽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登记。 第五条 机动车登记的种类分为: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和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