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设定合同无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认定合同无效是为了防止因为无效合同的履行给国家、社会以及第三人利益带来损失,而防控危害时所引起的救济。而返还财产只是救济的一种,并不是惩罚性的制裁,不能机械的理解返还财产是无效合同的一般原则,当合同标的物性质决定了其不能返还时,则此时不能适用返还财产,仅因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适用返还财产,达不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在本案中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再采用被告葡萄园艺场返还已交付的租金则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公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