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当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人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但是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风险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果保险人未及时退还已交保费,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起诉保险公司要求退还保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但是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风险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2.《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或者有关规定通知被保险人并履行退还保险金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履行其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对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被保险人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退还已交保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