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安全法要求对什么实行重点保护 |
释义 | 网络安全法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1、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2、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3、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4、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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