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可以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好拒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业主不能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好拒交物业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好为由拒付物业费的,应当限定在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如果是存在一般履行瑕疵,业主将不能据此拒付物业费。风险提示: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业主需做好相关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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