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判决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果该处理结果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复议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诉讼案件由谁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针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规定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应当在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三、举报派出所员工所作所为怎么写投诉书 对派出所的做法不认可的,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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