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领导批示涉密的,不可以公开。如果不是涉密的,可以根据批示内容决定是否公开;机关单位应该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管理,责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