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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门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向房管局提出过户申请;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领取受理通知单,房管局核发过户单。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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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