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疑不起诉还可能会被起诉,但前提是检察机关掌握了新证据。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而不是绝对不起诉。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