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损失是怎样认定的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
释义 |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一、固定资产必须折旧吗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折旧。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二、企业拆迁还需要交税吗 企业拆迁一般来说需要缴税,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将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搬迁或拆迁所得购置或新建相同或类似性质、使用或新增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处置,且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的,应当将搬迁收入计入被拆迁的各类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总额,扣除折现值和折旧后的余额拆迁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人发生财产损失,应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税前扣除书面申请,申请日期一般不得超过年度终了后45日,纳税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申报,但最迟不得超过年度终了后3个月。逾期申请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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