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房产证分户,即公民因购房、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可以申请分户、立户。按规定,不能提供《房产证明》,只有购房合同的,公安派出所暂不受理分户、立户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