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周末上班吗? |
释义 | 劳动仲局周末是不上班的。 劳动仲裁部门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按照规定载明仲裁内容的书面仲裁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明,例如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3.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所在该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即能够接收到来自仲裁机构材料的地址。 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主要流程是什么呢? 1.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答复决定之日起五天内,告知被仲裁申请人; 3.在开庭的五天前,仲裁庭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告知其具体开庭时间以及地点; 4.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若是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则由仲裁庭依据双方争议的事实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部门周末是不上班的,如果有劳动纠纷的话,建议在工作日去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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