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前夫家户口下领取结婚证? |
释义 | 简短概括: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携带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共同携带户籍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件、居留证件以及经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本人目前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 2、再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符合要求的照片等,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可。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一系列材料。对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要双方亲自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而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指定婚姻登记机关,携带相应的证件和证明。中国公民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而外国人则需要提供护照、居留证件以及经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请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前往相关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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