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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应当携带哪些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登记应当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双方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各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此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注意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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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