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女性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哺乳期妇女离婚的优势条件是:处在哺乳期的,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当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其次,当离婚时,当子女还在哺乳期的,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由女方所有。另外,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如果女方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可以适当多分。 一、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还在哺乳期,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多半会判给母亲,如果过了哺乳期,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如有争议可以上诉法院进行判决。哺乳期一般是指孩子在两周岁以内的,如果母亲存在以下的情况,即使孩子还在哺乳期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的。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二、哺乳期的婴儿是不是要判给女方 哺乳期为一年,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在子女哺乳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 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母亲放弃抚养权,或有不能抚养子女的客观原因,如: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完全没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等。 三、孩子在哺乳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可以在哺乳期起诉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是,在法院受理女方的离婚诉讼后,是否判决准予离婚,还要由法院来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或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会依法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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