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钱财未完成任务是否属于诈骗? |
释义 | 帮别人办事收钱未办成不构成诈骗,退款即可。送钱需分情况:无知情不构罪,有认识构行贿罪。诈骗需恶意骗财,若款用于办事无虚构或隐瞒,为民事纠纷非诈骗。 法律分析 为别人办事收钱了,办了事但没办成这不属于诈骗,将钱退回即可。 帮别人办事没有办事没办好,替别人送钱是否有罪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替人送钱的人并不知情的,应当不构成犯罪。 2.如果送钱的人主观上存在认识的要素,知道自己送钱的行为性质,那么应当属于主观故意,构成行贿罪的共犯,依法按照行贿罪的标准对其进行定罪处罚。。3.诈骗罪一定是恶意骗取别人钱财,那么骗子的目的是骗钱,同时表象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那么这就意味着说,如果本人帮别人办事情,本人也收了一部分的好处费,或者是收了别人的钱财并承诺一定能办成,但是这部分钱我确实用于帮助别人做事情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其实没有恶意骗取别人钱财的主观故意,同时也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任何的真相,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只是一个民事纠纷,是算不上诈骗犯罪的。 拓展延伸 收取钱财未完成任务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法律定义和一般常识,收取钱财但未完成任务的行为可以构成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以虚假的陈述、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在财产、权益等方面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收取钱财而未履行承诺,涉及欺骗他人的财产权益,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欺诈行为,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根据以上描述,如果帮别人办事收取钱财但未完成任务,是否构成欺诈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钱的人并不知情,可能不构成犯罪。然而,如果收钱的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性质并存在主观故意,可能构成行贿罪的共犯。诈骗罪一般涉及恶意骗取他人钱财,若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可能仅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诈骗犯罪。根据法律定义和常识,收钱未完成任务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严重损害他人权益,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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