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楼上下水道漏水责任归属及楼下维权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楼上漏水由自己、楼上住户或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楼下可先与开发商交涉,如不解决可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质量问题,或向楼上下户主索赔。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和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需确保不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使用相邻不动产时应尽量避免损害。 法律分析 一.楼上下水道漏水哪个负责 1.楼上下水道漏水负责维修的人: 1、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则自己负责维修; 2、如果是楼上的住户造成的则由楼上的住户负责; 3、如果漏水事项是物业的问题,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楼上漏水楼下如何维权 1、楼上漏水楼下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 2、如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 3、如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 4、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楼上下水道漏水的责任分配清晰明确,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由自己负责修复,楼上住户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物业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对于楼上漏水楼下维权,可先与开发商交涉并要求出具质量问题证明,如开发商不予认可,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非质量问题,可向楼上下户主索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动产权利人在使用相邻不动产时应尽量避免损害相邻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