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办理营业执照及流程是: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前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一、办理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依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在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注销商家收款码还能用吗 办商家收款码需要营业执照。申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三、如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应经下列程序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2、申请注册登记; 3、登记机关审查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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