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离结束去外地还要隔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国外入境在外省隔离后需要提供证明,这样回本省就不需要再次隔离。 不同的情况具体有不同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介绍,关于入境人员的隔离问题,按照目前规定, “非四类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的所在省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而在隔离期间主动接受了实验室检测,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要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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