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搜查权和调查权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手段。合法行使这两项权利,可为案件的调查、审判提供充足的证据。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否则将会侵犯被调查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审查犯罪案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搜查、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和有关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时,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可以调查有关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告人供述、辩解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应当进行审查,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勘验和检查,也可以委托有关机关和人员进行调查、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 以上是关于如何有效利用搜查权和调查权获得证据的相关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搜查权和调查权,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