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资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需在经营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手续简单,无需实收资本,由总部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由两家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共享股权、利润、支出、风险及对公司控制权。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仍需要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需简单手续,无需实收资本,由总部出资设立即可。 合资公司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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