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个分支机构。公司的利润核算应该是归总公司负责的。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需要独立核算怎么办理 分公司也要办税务登记证。流转税及附加可以独立报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不独立核算怎么报税 非独立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其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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