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分立时,同时随分立企业转出了部分亏损额。就是被合并单位的亏损,由合并单位来弥补的意思。如果当年有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则当年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必须小于企业实际亏损额。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