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童独自横过马路被撞,责任谁担? |
释义 | 近日,有不少人在后台咨询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此本文特地整理了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接下来先看一个实际案例:幼童独自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该谁承担? 幼童独自横过马路被撞 固镇县法院曾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调解未果后,判令被告张三赔偿原告李四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000余元,扣除垫付款2200元,余款4000余元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张三驾驶两轮电瓶车,与在人行道步行的李四相撞,造成李四受伤、车辆受损。之后李四被送往固镇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脑损伤、枕骨骨折、头皮血肿,期间医疗费共计3000余元。 经当地交管大队认定,被告张三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的监护人负次要责任。这是由于事故发生时,未满6周岁的李四在道路上通行时,无成年人带领,其监护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三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本期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原告李四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无成年人的带领下自行在道路上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监护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小孩横穿马路时,应当由家长陪同,驾驶员在遇到斑马线的时候也应该减速慢行,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在没有违反交规的情况下,一般只需赔偿小部分责任,一般不超过10%。 车主应当注意: 1、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内打开车辆的危险警示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牌。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后面的车辆追尾碰撞,从而保障车内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事故证据,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年1月1日施行)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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