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经侦立案不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如果找不到犯罪嫌疑人,仍可以刑事立案的;如上所述,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以予以刑事立案。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刑事立案后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抓捕问题,但不会影响案件的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