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公司分公司财务不可以独立。 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手续如下: 1、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3、审 批: (1)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2)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 4、刻 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代 码 证: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综上所述,建筑公司分公司财务不可以独立。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