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所有土地,并有权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