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女职工产假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剖腹产产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剖妇产的产假并没有在《规定》中明确阐述。产妇的产假应当根据剖腹产的原因来进行产假长短的确定。这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因难产或顺产可能影响产妇的生命健康等因素被迫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难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113天(98天15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因产妇或家人喜欢某个日子或时间而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顺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产假有工资吗? 产假有工资。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产假待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和降低工资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保护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