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益阳市 征地拆迁补偿 安置办法2007年3月11日,市政府以漳政综〔2007〕31号文下发了“龙厦、厦深铁路(漳州段)土地 征地拆迁安置 补偿方案。因发现该方案文中有错、漏,现经核对、修改,重新印发《方案》,原方案同时作废。请各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执行本方案(同时将原方案寄回市政府办计财科存档)。 法律客观: 《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 第四条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