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件类别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 一般都是居民身份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 “证件类型”一词常见于银行开户、手机号码开户以及一些需要出示相应身份证件的场合,指的是申请人出示的可以证明某种身份的证明文件的类型。 而身份证件类型,即是指证明身份的文件的类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