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口了 注销户口的条件: (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公民应征入伍,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公民出国(境)定居,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应由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指派专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五)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应由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二、死亡的去哪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是向户口登记机关、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申报或报告。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爸爸去世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条件: 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 二、办理机关: 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