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件到了检察院接下来要走的程序如下: 1、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退回补充侦察只能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核准是否同意,不会是法院提出退回侦察; 3、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是什么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