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技企业加速器规定? |
释义 | 律师解答: 申请认定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注册于东湖高新区,且加速器场地位于东湖高新区。 (二)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产业导向。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要有国际视野,与国际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对接。 (四)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科技企业租售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2/3。 (五)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产业服务功能完善,能够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和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六)与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建有对接机制,并建有高成长科技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加速器的通道。 (七)入驻高成长科技企业数量30家以上,在加速器内以及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在20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可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资本、信息、咨询、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 【法律依据】: 《关于鼓励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的实施办法》 第五条 申请认定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注册于东湖高新区,且加速器场地位于东湖高新区。 (二)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产业导向。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要有国际视野,与国际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对接。 (四)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科技企业租售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2/3。 (五)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产业服务功能完善,能够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和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六)与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建有对接机制,并建有高成长科技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加速器的通道。 (七)入驻高成长科技企业数量30家以上,在加速器内以及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在20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可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资本、信息、咨询、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 第六条 加速器的认定程序: (一)加速器的申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加速器,可向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交加速器项目备案文件、加速器建设规划方案等材料。 (二)由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东湖高新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对加速器规划、建设、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提出具体意见。 (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加速器,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核准认定并授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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