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三种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 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 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 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 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 报销的范围: 商业医疗保险只对承保对象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而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 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进口药、特效药、特护病房等),此类商业医疗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对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进行赔偿。而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则规定,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都可按比例或在一定免赔额后,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第五条 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金额。 第六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保险公司开展的与健康保险相关的政策性保险业务,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参照本办法执行。保险公司开展不承担保险风险的委托管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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