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
释义 | 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 例子 经核定,王某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间为7月-12月,那么王某收到第一笔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8月25日左右。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人的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后的次月起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 根据政策规定,2022年7月后(含7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 (含)以上的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318.6元/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申请人最多可领6372元。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申请失业补助金操作流程简单,线上和线下均可申领。申请人如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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